內地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,決定9月1日起對特定無人機實施臨時出口管制,為期不超過2年。禁令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,出口用於軍事目的。
國家商務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國防科工局、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4個部門發布《關於對部分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》,決定對部分無人機專用發動機、重要載荷、無線電通訊設備、民用反無人機系統、部分消費級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,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,出口用於軍事目的。所有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,出口經營者明知或應當知道,出口將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、恐怖主義活動或軍事目的,不得出口。
受管制無人機包括視距外可控飛行,續航時間超30分鐘,且起飛重量大於7公斤或空機重量大於4公斤,並具機載無線電設備功率超過國際民用標準、攜帶具有拋投功能或高光譜相機、攜帶激光測距定位模塊等。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、超出許可範圍出口,或有其他違法情形,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者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公告指出,管制的理由是「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」。
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,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,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,中國作為無人機主要生產及出口國,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,決定適度擴大出口管制,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及地區,亦是展現負責任大國擔當,踐行全球安全倡議,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舉措。發言人強調,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,只要用於合法民事用途,在履行相關程序後都可以正常出口。
美國等西方國家早前多次質疑中國企業向俄羅斯提供無人機。中國商務部網站本年4月曾回應稱,美國持續向烏克蘭輸送武器裝備,不但不反思其所作所為,反而和少數西方媒體一起,毫無根據地散布有關中國無人機出口的虛假信息,對中國企業造謠抹黑。對此中方堅決反對,強調中國對無人機出口有嚴格的管制措施,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,所有達到管制標準的無人機出口,均須申請許可,防止用於非和平目的。
曾有美國議員指,在美國出售的無人機,超過一半都由「深圳大疆」製造,並最受當地公共安全機構歡迎。大疆回應表示,一直嚴格遵守並執行中國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規,從未設計和製造過軍事用途的產品和設備,亦從未推銷或銷售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。